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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他人只能想象的奇景。

浅谈版权 ©️

浅谈版权

文/楚昭



最近三生三世的一出闹剧,着实也让我目睹许多网络之怪象。借这个晚上发点议论,正好转移一下被雷声吓到的思绪。依旧接受合理讨论,拒绝无脑撕逼。

最初听闻这件事的时候,我和所有少年人一样,心怀相同的愤慨。文化盗窃向来是我心中的最不耻,格外当看见窃贼名(?)利双收,IP大热,而原主还在为房租之类的生活琐事发愁,心中便一阵酸楚。

对抄袭事件本身,人皆有眼,便不再赘述。只是感叹,那人好歹自己也唤自己一声作家,毫无才情可寻,毫无风骨可言,虚荣蒙了双眼,想象力、创造力皆是空谈,丧失了构建故事的能力,终日在别人的文章上吸血度日,如蛆虫,是多么悲哀的事情。

从三生三世的剧版开始,对其原著抄袭《桃花债》的质疑就从未停止过,自电影上映,这样的声音在各大媒体平台上达到了顶峰。我试图尽量抛去情绪的色彩,来分辨这次如此规模的网络声讨反映了哪些不容小觑的现象。


第一点,在于网络上大批的所谓反抄袭斗士们对于国人“版权意识”的哀叹,是我极不能理解的一点。首先我得承认,为版权发声是绝对的好事,毫无质疑必要。让我觉得不妥的,一是骂着音乐收费、用着破解版软件、玩着盗版游戏、满网络寻着枪版电影的同一批人摇身一变成了站在道德制高点态度坚决的版权卫士,二是这些人对看了三生三世(电影或剧)的观众的一并指责。

这其一,我不会从个人层面做出任何指责,对待自己和对待别人的双标是大家的通病,极少人可以一视同仁。只要不去指责听音乐收费这些合理的维护版权的行为“贪财”、“不纯粹”便好。对于其二,只是谈一谈个人的看法。

我一直认为,一个成熟的社会体系,最可贵,也是最必要的标准之一,就是尊重人性。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电视剧与电影(尤其是电视剧),主要的用途是娱乐。在娱乐的时代,话题就是最高的标杆。对于追剧党,原著何来,本就无关紧要。这绝非他们的错,更不是什么产权意识匮乏的体现——因为反抄袭,在我看来,根本就不是观众的责任。

观众作为娱乐受众,最后接触的,是一个成熟的产品,至于这个产品的制作过程是否合理达标,不关受众的事,要他们负责更是无稽之谈。大喊大嚷着与看三生三世的人三观不合,批判绝交云云,就如同要消费者去对路边摊里加了地沟油的小炒负责一样荒唐。甚至消费者心中明白他们吃的不是什么健康食品,可是这本来就不是他们的义务,不是他们必须关注的重点。在一个成熟而健康的的社会运转体系里,这些事情,应该交给专业的部门,专业的机构去操心,在法律覆盖之前,对于拒绝野生动物制品我们都只能呼吁,对着这些食客,哪有咬牙切齿,磨刀霍霍的道理?


第二点让我感到不能理解的,是前阵子在空间风行的“反抄袭抽奖”,着实是让我大开眼界。一是不能理解抽奖的传播是如何达到“反抄袭”的目的的,二是不能理解这些借着反抄袭名义的抽奖里,那些趁机行推销之事的人,后来又反过来大骂唐七蹭地震热度的行为。之前铺天盖地的抽奖如果不算蹭热度,那算什么?


最后稍微谈一下现状。

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可以说从去年才刚刚起步,不管是民众还是商业官方,版权的概念都还很模糊。在微博上,前一阵官博发布了第一批电影IP的保护名单,其中三生三世在列。本身很正常的一件事,官博下却挤满了声讨国家,长叹努力付之东流的人们,可见大家对产权的理解与认识还不甚清晰,甚至没有了解的想法。

给自己时间,给国家时间,比起唉声长叹,我认为这才是理智的做法。

这几年网络兴起,在新的文化环境里,维权之路似乎变得更为漫长。无论漫画抑或小说,都不乏各式各样的侵权案例,而令我讶异的是,走上法律道路的纠纷少之又少。各中原因我并不了解,因此不发表议论。在各种大红大紫的IP被指抄袭的今天,若原创的力量看不见前路的光明,只能在微博等各类社交媒体上以隐晦文章的形式发声,实为21世纪的一大怪象。

而我愿看到的明天,是不必有这样多的青年呼天抢地,为了公正不至而留下绝望的泪;愿看到一个成熟的律法,对于盗窃他人成果之人施以最恰当的惩戒;愿看到少年愈多,贼字愈丑。

而今日少年的高呼,皆是为愿看到一个不必高呼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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